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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川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东川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
《办法》紧盯重要岗位、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对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监督,列出14项重点监督内容,涵盖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等情况。按照自律与他律并重,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以及专门机构监督并举的原则,通过开展廉政家访、廉政谈话、报告个人事项、签订承诺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以及与法院、检察、公安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等方式,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全方位有效监管。(张海燕)
2024年02月28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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