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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把日常监督作为具体抓手,多种方式擦亮监督“探头”,认真履行监督首责,让监督见诸日常,不断提高监督精准性、有效性。
紧盯重点领域开展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党中央、省州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综合运用“点穴式”“突击式”“蹲点式”“交叉式”“轮驻式”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
紧盯重点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坚持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对发现问题快速处置,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1批次134个问题169人。
统筹派驻监督力量,压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实行定期报告监督成果机制,强化督促提醒,倒逼派驻监督责任落实,强化对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督。加强巡察机构同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在力量统筹、情况通报、成果共享、整改落实等方面有序衔接配合,形成巡察监督工作合力。
全面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力量,切实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和积极性,做细日常监督,形成优势互补、监督有力、富有实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巡察监督有机衔接。(龙桂华 马艳莎)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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