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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部署要求,将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与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同步安排、同步落实,一并监督检查、一并执纪问责,深入防范扶贫协作领域不正之风,严促问题整改落实,为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顺着扶贫项目查,从扶贫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实施、验收等环节查找存在问题;顺着资金流向查,从扶贫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查找存在问题;顺着前期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发现、整改、移交、追责等环节查找不纠正落实方面的问题,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普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监督检查68次,其中今年开展了20次。
与此同时,为防范和治理扶贫协作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畅通制度衔接,形成监督管理闭环,该市先后制定出台《普洱市扶贫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普洱市脱贫攻坚常态化约谈提醒工作制度》《普洱市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普洱市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督办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及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东西部扶贫协作方面问题21条,处置问题线索13件,批评教育43人次,问责2人。(记者刘宣彤通讯员伍晓慧)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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