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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推进“四项监督”有形全覆盖和有效全覆盖作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打造精准、高质、高效监督体系。
建立联动贯通机制。打通巡察监督与日常监督联动渠道,巡察前,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根据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情况以及需要深入了解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巡察后,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根据巡察反馈及时跟进监督,接好巡察监督接力棒和整改监督接力棒,搭起环环相扣、密密实实的“问题整改网”。2020年以来,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895个,移交问题线索57件81人,立案3人,下发巡察建议书5份。
增强统筹监督合力。先后印发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协作实施方案、联合审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整合运用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的通知,建立起在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监督工作架构,推进“四个监督”协同贯通。2020年以来,先后12次统筹力量开展监督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01件,立案92件,处分党员和公职人员74人;运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1117次,留置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人,通过审查调查挽回经济损失1586.39万元。
强化监督成果运用。牢固树立监督“一盘棋”思想,建立纪检监察室与联系派驻机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定期互通联系地区、部门和单位日常监督情况制度,确保协同监督成果充分利用,形成叠加效应。建立嵩明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充分运用“四个监督”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预判廉政风险,促使相应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有针对性地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2020年以来,先后向7个派驻机构、5个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印发了运用嵩明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清单。
(章红)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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