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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党纪政务处分执行落实工作,思茅区纪委监委启动了处分执行“二通知”“四报告”,将处分执行和回访流程通过图表指引的形式进行规范。
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以《党纪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政务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执行通知书》“两通知”的书面形式,将处分决定的宣布方式、宣布时限等内容进行明确告知。同时,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党委或单位在处分决定执行后及时进行“四报告”,将《送达处分决定情况报告表》《执行处分决定情况报告表》《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报告表》《受党政纪处分人员降低职务及工资执行情况报告表》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报告情况督促被处分人所在单位逐项落实纪律要求,特别是对其职务、工资等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此外,为确保处分执行监督常态长效,该区纪委监委将每年开展一次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监督检查,对选择性执行、搞变通、自查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视情节予以追责,同时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记者 沈浩 通讯员 杨霞)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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