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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玉溪市把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列为政治监督范畴,坚持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玉溪素有“高原水乡”美誉,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毗连成群,保护绿水青山,精耕生态建设“责任田”,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
“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每一件都是重要政治交办件,要认真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按照“保护第一、治理为要、科学规划、绿色发展”思路,实施“三湖”保护治理“雷霆行动”,坚决打好“三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全力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问题就是命令,整改就是责任。市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通过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压实相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守护绿水青山。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135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99个,36个正在整改,其中32个达序时进度。
“生态环境保护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全面掌握政策和法规才能靶向发力。监督要发现问题就要补齐专业知识匮乏的短板,纪检监察组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向专家请教,掌握各项指标数据,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监督走过场。”市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马青说道。该组明察暗访,深入一线检查,上下联合,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好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
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等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业务本领,落实“三转”要求,做到精准监督,提高各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的主动性。
纪检监察机关把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交办件”、政治“必答件”,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介绍,压实市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缓慢的问题及时预警、约谈、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进一步推动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所有整改事项按期全部整改销号到位。
“通过‘雷霆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三湖’保护治理进入新维度,精细护理抚仙湖、精准治理星云湖、精确调理杞麓湖的思路更加清晰,空间管控实现全方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入湖河道水质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通过创新推动、深入实践,‘雷霆行动’已成为“三湖”保护治理工作的有力抓手,成为玉溪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张新名片。
为守护绿水青山保驾护航,在保护“三湖”的同时,森林、空气、耕地等也同步开展监督。开展打击整治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问责的再问责”职能定位,上下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紧盯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中的腐败及作风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及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持“零容忍”,严查快办,严惩不贷,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震慑,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实把生态保护责任扛稳扛牢。(施卫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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