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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龙陵县始终坚持以整治基层“微腐败”为切入点,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惩治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县脱贫攻坚战夺取全面胜利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2019年以来,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85件,处置209件,立案4件11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问责3件6人。
龙陵县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高位推动工作落实。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听取重要案件、重点难点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做到了常抓常管、常严常实。
龙陵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实行县纪委常委联系乡镇纪委和分片包案制度,定期不定期督促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好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扶贫领域六项工作制度,坚持贫困乡镇纪委书记“一年两例会”制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题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监督工作责任,全县上下形成了县委主导、纪委主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动一级的工作格局。
在工作中,龙陵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开展检查,发现并交办问题线索1件,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1件4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严重警告处分2人、组织处理3人。该县采取部门合作联动,县纪委监委抽调15人,由县级统筹联合成立5个督导组,对全县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督导检查,累计走访8430户,发现并督促整改扶贫领域问题1370个。
龙陵县以自纠自查倒逼主体责任,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自查自纠3次,形成了扶贫领域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以及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共发现问题37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6件,倒逼责任单位担当尽责。(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邱蕾)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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