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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普洱市、县(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相继完成道路运输机构摘牌,挂牌成立市、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大)队,普洱市成为全省首个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州市。
近年来,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分四步走”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标任务。第一步,按照市委机制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的方案》《关于组建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的通知》完成人员划转工作;第二步,全面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厘清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政务服务之间的职责边界,着力解决职能交叉、职责重叠、权责不清、办事推诿扯皮问题;第三步,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中心对业务实行一对一传帮带,针对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事项建立联合机制,确保过渡期执法职能无缝衔接;第四步,按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有序部署推开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相关工作,重点锁定在机构重整、职责重构、人员重配以及业务变化等领域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培训。(记者 李承韩 通讯员 许栩)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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