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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5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条例落地实施,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自5月11日起集中开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罚,截至7月上旬,共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5488起。
记者14日从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重点围绕运输企业混装混运及居住小区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截至7月上旬,累计检查宾馆、饭店、餐饮行业、商场、超市、居民小区、工地等责任单位13.69万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488起。
从已立案查处的单位违法行为分析看,餐馆、酒店、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存在问题相对较为突出,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收集、运输单位混装混运,未按规定设置餐厨垃圾收集、贮存设施,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等。从已立案查处的个人违法行为分析看,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违反规定倾倒建筑废弃物等。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介绍,通州区城管执法局5月20日上午检查发现,北京永欣美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在通州区新华西街万达停车场运输永辉超市产生的生活垃圾时,将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混装混运。经立案调查,该公司被通州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石景山区城管执法局6月12日晚检查发现,石景山区鲁谷路68号京西珠宝城停车场的垃圾清运车内,存在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被混装混运的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该垃圾清运车所属的北京诚敬谦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被石景山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记者 关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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