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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2019年云南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及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透视出云南行政审判新特点、新变化。
“白皮书”通过翔实数据,深入分析了2019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呈现出来的数量持续攀升、分布相对集中、行政机关败诉率上升、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难度较大、司法建议反馈情况明显改善等特点,客观反映出全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效果不断彰显,也毫不遮掩地指出行政机关执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执法主体方面,根据职权法定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超越法律的授权。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有的行政机关存在权责不一的问题:未经授权即执法;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随意将自己的职权委托其他行政主体行使;随意组建联合机构执法;委派不具有执法资质的人员执法。执法程序方面,根据正当程序原则,行政执法中应坚持参与制度、听证制度、公开制度、回避制度。实践中,行政机关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问题,不注重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未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的流程、环节和结果,没有做到“阳光执法”。
事实认定方面,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前提和基础。实践中,行政机关存在证据意识不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固定证据不及时,认定证据不全面,审核证据不审慎。法律适用方面,正确适用法律是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方面。实践中,行政机关在法律适用方面常见的问题是错误适用不同时期的法律,错误适用不同类型的法律,未列明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款,适用的法律与上位法存在冲突等。
履职担当方面,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应成为社会诚实守信的典范。实践中,个别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纠错,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职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动性不强,与时俱进开展工作不够,未能及时兑现承诺,自我揭短的勇气不足。出庭应诉方面,主要存在对出庭应诉工作重视不够、应诉准备不充分等问题。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开会”“工作繁忙”等为由不出庭,或出庭不出声,有的行政机关仅委托律师出庭。有的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提交证据材料,甚至不提交证据材料。有的行政机关出庭人员对相关事实掌握不清,影响了庭审答辩效果。
针对存在问题,“白皮书”提出,要树牢依法行政理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诚信担当意识,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实体与程序、改革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白皮书”还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挥行政复议职能、深化行政司法良性互动等方面提出司法建议。(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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