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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发布:向未成年人售烟“首罚”案列榜首
5月6日上午,北京市控烟协会、中国控烟协会控烟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等联合发布“2018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全国首例处罚向未成年人售烟商家案名列榜首。
本次年度十大控烟法律时间评选的范围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的立法事件、执法事件、司法事件、普法事件、社会事件等,专家评委来自首都医科大学、世界卫生组织中国办事处、北京市疾控中心控烟办等;评选标准方面,要求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框架公约要求、有利于健康中国目标的实现,对我国控烟具有引领价值、完整清晰反映控烟领域专业知识等。
2018年度十大控烟法律事件中,排在第一的是全国首例处罚向未成年人售烟商家案。2018年6月,在一场针对深圳市中小学校周边售烟场所的督查行动中,坪山区马峦街道龙翔中学周边有商家被发现向学生销售烟草,之后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被查商家被责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并处以3万元罚款。
人民法院报评价该案件称它“打响了全国第一枪”,具有重要的破冰意义,同时也具有标杆意义。世界卫生组织、中国控烟协会等也纷纷点赞肯定该案件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受害领域的“开荒”作用。
“《烟草专卖法》颁布20多年来,从来没有处理过一个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案例,而我们看到,包括北京市在前几年,我们在学校周边不仅能看到烟摊,而且能看到有的商家把一盒烟拆零了卖给孩子,一根烟一块钱,这样的做法其实非常恶劣。” 北京控烟协会副会长崔小波点评该案件时说,深圳的处罚具有破冰意义,包括北京在内应加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方面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护未成年人,才能防止“烟民”队伍的不断扩大。
此外,“控烟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全国18个‘无烟城市’控烟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报告(2017年)公开透明度排名活动”也上榜。该活动对全国18个“无烟城市”政府控烟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并发布排名,总排名中,北京名列榜首,之后依次为深圳、上海、广州和杭州,这也与公众日常对控烟执法工作的主观感受和印象基本温和。专家认为,该活动体现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促进控烟执法以及控烟立法具有积极意义。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当前控烟问题,不仅是执法,还有立法层面的问题,本次十大事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实施等事件也入选。
附:2018十大控烟法律事件
1.全国首例处罚向未成年人售烟商家案。
2.无烟环境第一案:李某诉哈尔滨铁路局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原告胜诉。
3.郑州电梯劝阻吸烟无责案二审判决获得全社会广泛称赞。
4.“文明吸烟环境”引争议。
5.控烟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全国18个“无烟城市”控烟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报告(2017年)公开透明度排名活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7.《张家口市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室内场所全面禁烟。
8.《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实施。
9.《杭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博弈。
10.网店发布烟草广告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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