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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在注销登记过程中存在的注销清算周期长、办理手续滞后等问题,为配合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昆明市委编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抓手,近日在全省率先出台《昆明市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切实解决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难”问题,助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提质增效。
《办法》通过明确简易注销前置条件和“负面清单”、优化简易注销流程、简化注销登记事项,破解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过程中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理等历史遗留问题及组织清算工作程序复杂、周期长、费用高等困难。一是明确了简易注销范围。将事业单位改革后的7种情形纳入简易注销登记范围,将存在涉法涉诉问题或法律纠纷的4种情形不列入注销登记范围。二是规范了简易注销程序。明确不再成立清算组织和出具清算报告,将公告三次减少为一次。三是提升了登记服务效率。将公告时限由30日缩短至10日,实行“网上审批、一次办结”服务模式,注销周期由120日缩短至15日,核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少至2个工作日。
《办法》的出台,对于有效解决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高效地将重塑后的办理流程实现互学互鉴、互帮互带,进而实现昆明市全域内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全覆盖,以工作协同、流程共享、服务提质强化机构编制部门服务基层的工作实效。
下一步,昆明市委编办将以执行《办法》为契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宣传力度和培训力度,强化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法律意识,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机构编制闭环式协同管理机制,同时引入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外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协调解决注销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让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清理工作不留后遗症,畅通事业单位法人退出渠道。(通讯员 沈学斌)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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