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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共清理存量文件2万余件,废止文件43件,大力改革商事制度,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积极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拓展,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市场主体。
对市场主体进行“松绑”的同时,对各级政府却又加上一圈“紧箍咒”。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我省开始实行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原则上按季度对各州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排名,排前3名的进入营商环境“红榜”,排后3名的进入营商环境“黑榜”,对连续3次列入“黑榜”的,约谈州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要求有关州市找准影响本地营商环境的症结和原因对症下药,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推动问题真真得到解决,合力推进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2019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云南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力争用2至3年时间打造具有云南特点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 左超)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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