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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日前发布通告,自今年10月1日起,山西将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既是节日庆典的传统消费品,又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属性。为更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在当前电子烟花等庆典产品较多的情况下,山西出台最严“禁炮令”,包括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一律禁放。
目前,山西省所有市、县(市、区)均在城市建成区出台了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有35个县级政府已实施全县域禁放政策。2018年以来,山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从5914家减少到当前的1446家,全省可承运烟花爆竹的道路危货运输企业8家。
今年10月1日前,原发证机关将对已颁发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行政许可证照依法进行处置。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产销、储运、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通告指出,因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原因,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专业化焰火燃放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由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和燃放许可证照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由专业燃放单位燃放,公安机关进行监督。(记者 梁晓飞)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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