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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捍卫法律尊严的执法者,又是运用微课堂和进村入户进行法治宣讲的宣传员,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赫赫有名的办案能手,她时刻不忘把人民群众装在心中,在执法中注重法理融情,以人性化办案的方式传递着司法的温情,被当地的各族群众亲切地称为“喃滴流”(傣语,意为“宝贝女儿”)。
她,就是有着2020年度全国优秀女检察官、2021年度全国最美公务员和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诸多荣誉的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玉喃溜。
2018年初,一段“导游在云南辱骂游客、强迫购物”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黑漆漆的车厢里只听到导游李某一路怒骂,除了骂旅客外,还威胁旅客如果敢去投诉,她会找上门……
这段视频被各大媒体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转载,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西双版纳相关部门和警方立刻展开联合调查,在掌握了确凿证据后以李某涉嫌犯有强迫交易罪提交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作为这一案件的主办检察官,玉喃溜倍感压力。
“案件的办理不仅要体现法律效果,更要体现社会效果,要通过案件的办理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尤其是给旅游市场树立一个良好导向。”玉喃溜说,因为没有先例,所以她更加谨慎,接案后她整整一个星期吃住在办公室,认真查找了大量材料,翻阅有关法律法规,为的就是要给法律和社会公众一个合理合法的交代。
在看守所见面时,导游李某始终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不构成犯罪。玉喃溜多次和她交谈,从拉家常入手,因为同为人母,对孩子的教育让他们有了共同话题。
“孩子希望看到的是一位敢做敢当、知错能改的母亲,大人做了错事更需要勇气来承担。”玉喃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向她普及法律知识。李某也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庭审中,她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当庭感谢检察机关的教育和感化。最终,该案获得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举办的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提名。
从检11年来,玉喃溜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200多件,其中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案件30多件。她办案数始终名列全州检察机关前茅,她年均办案100多件,每年案件的审结率、提起公诉准确率均达100%,无一例错案及超期羁押案件发生。
“每一个案件的结果,都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和公众的价值取向,执法让人们看到法律的光亮,更要让人感受到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进步。”玉喃溜说。
“自家种的橡胶树也必须要报林业部门批准才能砍,否则砍自家地里面的树也会触犯法律。”“喝了酒以后就不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车同样要入刑。”
12月1日上午,一堂傣语法治课在景洪市普文镇的城子村开讲,玉喃溜采用微课堂同步直播的方式讲完课后,村民们反响热烈,纷纷要求关注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学习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玉喃溜在把案件办细办实的同时,还主持了手机直播普法节目和《检察官微课堂》视频。她结合办案积累的丰富经验,充分发挥自己会讲傣语的优势,通过直播和进村入寨的现场宣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知法守法自觉性。
(记者 戴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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