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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于法正,民安于律清。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迈出新步伐,筑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法治基石。
围绕“三个定位”开展立法推动形成知法懂法守法氛围
2020年5月12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2019年1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2018年9月21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近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大事记”不断。回顾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其中的逻辑脉络十分清晰——全力服务“三个定位”战略目标。实践也充分证明,高质量的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起到引领推动作用。
紧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我省加大民族立法力度,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一批单行条例,启动修订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相关工作,指导37个民族自治地方启动自治条例修订,提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紧扣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一大批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先后“亮相”:制定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修改杞麓湖、滇池、阳宗海保护条例,强化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法治保障;修改昭通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制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紧扣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修改公路路政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助力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互联互通;修改禁毒条例等法规,营造安全稳定的对外开放环境;修改旅游条例等法规,夯实对外开放产业基础;组织开展辐射中心建设立法调研,提出58件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改废建议清单。
以良法促发展、以良法保善治。省人大常委会聚焦惠民立法促进社会治理,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制定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批准昆明市工资支付条例。
为在云岭大地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七五”普法以来,我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推进依法治省中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为载体,根据不同对象人群实际和特点,加强对青少年、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农民工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
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双促进双推动双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实现了双促进、双推动、双融合。
多年来,人民群众把市场监管执法情况形象地比喻为“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如今,这样的情形早已成为历史。一颗印章管审批、企业开办“一窗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带来的不仅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多的是营商环境的极大改善和群众感受得到的实惠:一大批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中介服务事项精减取消,证明材料精减92%,行政审批涉及材料减少30%,实现全省五级政务“一站式”服务全覆盖,行政许可事项按时办结率达99.95%,公共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
“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近年来,我省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供给能力,实现18个办事主题516个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深受企业和群众欢迎。
全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实施了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挂牌成立了30支旅游警察队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全省还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覆盖16个州市、1827个行政执法机关。在铁腕整治旅游乱象中,我省还率先推出涉旅案件“行转刑”,推动了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民生所盼、发展之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打击毒品犯罪,依法惩治民生领域犯罪和腐败犯罪,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和暴恐犯罪,促进投资和市场环境改善、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正义利剑高悬,为全省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捷报频传。全省公安机关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强化线索清零攻坚、积案攻坚、“打伞打财”攻坚、重点整治攻坚,推动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一案三查”,加大“破网打伞”力度,撕开“关系网”、拔除“保护伞”,将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与社会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地结合。
全省各级法院建立重大案件一案一专班指导制度,推动中央及省扫黑办督办案件实现大要案攻坚,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共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1082件10583人,审结812件7137人,结案率75.05%;受理“保护伞”案件一审119件129人,审结87件95人。
禁毒人民战争纵深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推动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新的成效,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共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1.5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万人,缴获毒品31.4吨、制毒物品2976.9吨,缴毒数再创历史新高,占全国缴毒总数的48%。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依法加大对跨境涉毒黑恶势力犯罪、制毒源头犯罪、大宗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7548件953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570件8034人;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10443件13248人,提起公诉8353件10244人。
依法开展疫情防控、严打跨境违法犯罪……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各级政法部门积极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不断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公平正义如阳光普照云岭大地。 (记者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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