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确保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云南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必须用好法治这个方式,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民主法治根基。
回望过去的工作,一条主线清晰地贯穿始终:高质量的地方立法对云南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推动作用——紧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我省立法通过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批准了一批单行条例,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扣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制定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滇池、杞麓湖、阳宗海保护条例等,为美丽云南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紧扣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我省修改公路路政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营造安全稳定的开放环境……从国家战略到民生实事,云南地方立法工作切实扛起了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要,积极回应了国家治理的新要求、时代变革的新趋势、人民群众的新期盼。
持续推进边疆治理体系现代化,着力点和落脚点在基层。基层治理能力水平的高低,是边疆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的重要内涵。我省一直在摸索中前行,也形成了一些生动案例。2016年,有“云南第一村”之称的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就组织修订完善了社区居民公约,实现了居民公约与法律法规的“并轨”;瑞丽市姐相乡银井村和缅甸的芒秀村相连,“一寨两国”“一景两国”“一家两国”等独特景观的形成背后,法治电教室、法治学习室、法治文化长廊等普法场所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天的云南,是我国连接南亚东南亚的重要大通道,是“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交汇点;是充满生机、活力迸发、蒸蒸日上的开放前沿。面对新省情、新定位、新局面,人们对民主法治的期许更大,边疆民族地区对民主法治的要求也更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省情实际出发,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云南社会治理效能,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龙敏飞)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