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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甘肃:对职务犯罪案件监检衔接作出全面规范
近日,甘肃省监察委员会与省检察院对2018年8月印发的《甘肃省各级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下称《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从移送受理、提前介入、指定管辖、审查起诉等8个方面,对全省各级监察委员会与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作出全面规范。
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移送和受理程序,以及职务犯罪互涉案件移送过程中,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衔接,并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程序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事宜。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明确了补充鉴定、重新调取证据、调取同步录音录像、调查人员出庭等证据补强措施的适用情形和程序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对没收违法所得程序中的监检衔接配合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适用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的情形和时限,对退回补充调查后监察机关如何开展补充调查和重新起诉工作,以及补充调查期间强制措施的使用等作出了规范。
新修订的《办法》新增了提出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建议程序,从提出程序、具体内容、移送时限等方面对监察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建议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对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如何协商开展审查从宽处罚建议、自行提出认罪认罚从宽建议工作进行了明确,并对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的移送、鉴定、处理和处置的事项作出了规定。(南茂林)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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