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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云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把维护国家安全摆在检察工作的首位,以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反恐工作为主线,坚持打防结合,提前防范化解各类涉恐风险,牢牢守住暴恐事件“零发生”的底线,为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和有组织犯罪,严防涉恐人员出入境,维护边境安全;严厉打击涉枪爆犯罪,尤其是枪爆涉暴恐、黑恶、黄赌毒、走私等犯罪,开展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严格危爆物品的安全监管,消除暴恐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全省检察机关对涉暴恐类案件始终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及时报备,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暴恐线索及时向反恐侦查部门移交;对涉暴恐案件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漏洞和风险,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堵塞漏洞,化解风险;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广泛宣传国家安全和反恐知识,深化全民反恐宣传教育。(记者 杨丽坤)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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