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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效及典型案例,介绍近期在我省开展的“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近年来,省检察院在省委支持下,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和省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省级23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州(市)、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省委领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共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382人,困境未成年人63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409万元。检察机关根据办案中发现的如学校附近违规销售烟酒、非法雇佣未成年人、宾馆及娱乐场所登记管理、校园安全、早婚早育等行政执法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0件,其中123件获得整改回复或相关单位已采取措施处理。各地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共有143名检察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其他822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已实现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未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省检察院还深化军地协作,开创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保护司法新机制,整合运用多方资源,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势共同推进军人未成年子女保护。
按照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将从2021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推动去年新修订并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落实。(记者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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