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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黄山镇上吉村南边进山路两侧丢弃着大量生活、建筑垃圾,致使生态环境受到较大破坏。该院迅速立案展开调查,并及时与玉龙县住建局、黄山镇政府进行协调沟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垃圾。
检察建议发出后,引起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县住建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黄山镇政府进行及时整改,将该区域堆放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办案检察官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就清理后的回访、监督和维护工作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在这起办案实践中,检察建议发挥了“祛病除根、标本兼治”的良方作用。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服务保障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以专项带动全局,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按照中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部署,省检察院于2018年8月部署开展为期两年半的“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并将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纳入专项监督。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发挥多元监督职能,集中力量排查工业废水偷排、非法采石采砂、非法倾倒垃圾固废、非法占用河道湖面以及破坏森林草原等突出问题,强化检察监督,守护“一江清水出云南”。同时,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为依托,以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为重点,部署开展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自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2468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典型案例9件。
(通讯员 杨健鸿 记者 陈晓波)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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