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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签个名,就负债500多万元
“334万,成交!”5月 8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居民陈某名下的唯一房产通过法拍成功拍卖。半个月后,他和妻子的“老赖”之名也摘了。
2013年的一天,陈某的连襟刘某说自己手头资金周转困难,要陈某帮忙担保借款550万元,“只要签了名字就行,其余的一概不用管。”面对姐夫的请求,陈某无法拒绝。
直到2014年,陈某接到了一个催债电话,对方称贷款已逾期,再不处理就要起诉了。刘某宽慰陈某,叫他放心。后来,对方提起诉讼,法庭上的事也都由刘某处理。陈某觉得,借款的事从头到尾都和自己没关系,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陈某没想到,法院判决他履行550万元本金、33万元利息的给付义务。他拒绝执行,他们夫妇因此成了“老赖”,出行等受限。而刘某全家早已外出躲债,刘某名下的房产也已被法院查封。2019年,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拱墅区检察院检察官常丹丹接手该案后,对陈某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做了充分调查:陈某已经退休,其妻子虽在上班,但她身患癌症和心脏病,需经常跑医院就医。两人名下的财产就只有现住的一套房,如果该房产被执行,两人的生活就得不到保障。
后常丹丹发现陈刘二人的岳母在杭州市有一套房产,现一人独居。自刘某一家躲债后,岳母的生活起居由陈某夫妇照顾。在全面掌握陈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后,常丹丹提讯了陈某,并建议其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
但陈某有些顾虑。该房产是他和妻子的唯一住房,如果腾退拍卖,他俩将无处可住。为解决这个问题,常丹丹与陈某岳母沟通,老人同意与陈某夫妇同住。顾虑消除后,陈某将房屋腾退交付法院执行。
此后,常丹丹召集公安机关、执行法院、律师等各方召开了诉前听证会议。鉴于陈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自愿认罪认罚,已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今年初,该院依法对陈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今年5月,陈某的房子被拍卖。“你已经尽力了,余款我也不要你还了。”被害人的一番话让陈某落泪。(范跃红 王蕴)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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