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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多地采取措施减少人员聚集,有效地控制了疫情传播。然而,期间个别人员不顾自身与他人安危,扰乱疫情防控秩序,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
今年二月底,家住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的23岁小伙儿胡某某,因防疫居家隔离期间思念女友,跟三千公里外的女友联系想要对方来探望自己。随后,女友唐某某换乘多种交通工具,前来探望胡某某。
根据规定,防疫期间跨省流动人员须居家隔离14天,由于唐某某来自广西重点疫区,还没进男友家门,便被辉南县社区工作人员强制隔离到指定酒店隔离。
为见女友,胡某某闯入隔离酒店,谎称自己与女友一同来自疫区,要求一起隔离。隔离点工作人员查明真相后,以胡某某未有重点疫区居旅史,不符合指定地点隔离条件为由拒绝。在多次劝阻无果情况下,遂向派出所报警。为维护疫情防控管理秩序,民警对其强制带离,胡某某以暴力方式激烈反抗,致使民警、辅警多人多处受伤。
警察劝说嫌疑人离开,嫌疑人拒不配合
次日,辉南县检察院在与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后,迅速反应,提前介入。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暴力妨害疫情管理秩序,殴打国家工作人员,造成4名警察及辅警下腹部、腕部、胸部、手关节多处损伤。综合考虑胡某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稳控防疫秩序的紧迫性,以及对疫情防控人身安全依法保障的必要性,应当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遂于当日向辉南县公安局送达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收到该通知书后,于当日迅速立案。
近日,辉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将此案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辉南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办理中。(孟植良)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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