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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分别对关押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看守所的一起故意杀人抗诉案原审被告人郝某和羁押在牙克石市看守所的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进行异地提审,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日常办案同步运行。
据介绍,这两起案件都是重罪案件,这类案件的被告人往往容易翻供或不供,证据锁链需更加牢固严谨,因此审查这类案件需要对被告人进行面对面提审。
疫情发生后,为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针对有罪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重罪案件,以及曾发回重审、无面对面提审必要的重罪案件,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实现对远在异地的重罪在押人员“面对面”提审。
自治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结合此次远程提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和完善远程提审现有试行规定,探索扩展重罪案件适用远程视频系统条件,使远程视频系统在重罪案件办理中发挥更加高质高效的作用。(记者 沈静芳 通讯员 刘伟光)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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