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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院是如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如何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如何落实中央“破网打伞”要求的?曲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29日在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向外界通报曲靖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和成效。
据发布会消息,从高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从严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再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曲靖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扫黑除恶案件办理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专项斗争开局良好。
会议通报数据显示,截至 2019 年4月25日,曲靖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92件378人,提起公诉28件225人,曲靖市检察院挂牌督办7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移送曲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线索32件,移送曲靖市监察委员会线索4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4件;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8人,在“深挖彻查”和“破网打伞”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介绍,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一把手”工程,通过建立曲靖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机制和扫黑除恶办案工作“专班”,实行重大扫黑除恶案件异地办案工作机制,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等工作措施,确保检察环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和打击效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曲靖市检察机关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法律监督,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指导完善证据,依法快捕快诉,坚决从严惩处,强化震慑效应;加强对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掌握不批捕、不起诉、取保候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适用条件,对适用不当的坚决纠正,对量刑不当的依法抗诉,对漏捕漏诉的依法追捕追诉。发现违纪违法线索,曲靖市检察机关依法及时移送相关机关核查处理;强化自身监督,严明纪律规矩,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跑风漏气,失职渎职等,严格调查处理。
曲靖市检察机关坚持“一案三查”,不断加大“破案打伞”力度,撕开“关系网”,拔除“保护伞”。针对“保护伞”案件,曲靖市检察机关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带领扫黑除恶专业团队集中办理;把是否有“保护伞”作为讯问的必要问题,做到每案必讯;紧盯“保护伞”线索,不就案办案,就事论事,以更广阔的视野发现案件背后“保护伞”黑幕;在加强外部监督的同时,强化内部监督与问责工作,对接到的反映检察人员涉黑涉恶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李卫国表示,下一步曲靖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结合司法办案,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法律监督,努力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案能力和水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完)(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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