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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并通过现场庭审教育引导当地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近日,成立不足一年的昆明环境资源法庭首次启动巡回审判,在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刀某某等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六案。这也是昆明环资法庭实行集中管辖以来,首次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景谷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被告刀某某等六人在景谷县永平镇昔俄村毁林种植农作物。该六起案件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后,合议庭经查阅卷宗了解到六名被告文化程度不高,常年居住在村寨中,且有一名被告已年逾七旬。考虑到六被告的实际情况,昆明环资法庭把庭审现场设在了村民“家门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从景谷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四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七人合议庭。
六起案件在景谷县永平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特别邀请了景谷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景谷县林业和草原局、永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等对被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六被告所在村集体的党支部书记,当地森林公安、护林员和部分群众代表也参加了旁听。最终,在合议庭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六被告达成了由六被告清除所占林地上种植的农作物,并按照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植被恢复方案支付植被恢复费用的调解方案。整个庭审过程庄重有序,既充分保障了六被告的诉讼权利,又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彰显法律威严、兼顾法理情理事理的法治公开课。
据介绍,近年来,云南法院不断健全完善专门化环境审判体系。2021年设立昆明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中级法院环境资源一审案件、上诉案件和再审案件。深化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改革,全省初步形成以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昆明环境资源法庭、38家基层法院为主的“1+1+38”的环资案件审判组织体系。(通讯员 杨帆 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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