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借条索要离婚补偿 为何被驳回

来源:云南法制报 2022-07-24 16:03:34
  • 关注微信

  • 关注微博

  原标题:持借条索要离婚补偿 为何被驳回

  法律咨询热线:

  我与前夫离婚时,基于对我的补偿,他向我出具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事后,前夫未依约付款,还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无奈,我以借条为凭提起诉讼,要求前夫付款,法院却判决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请问,这到底是为什么? 余女士

  余女士:

  因借款并未实际发生,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借贷关系,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二款分别指出,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出借人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法院应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经济能力、当地或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你以民间借贷为由提起诉讼,必须证明你与前夫之间有过对应的资金融通的行为或有借贷法律关系存在。而你与前夫之间实际并无真实的借贷意思,也未发生过资金融通或借贷。明知无借款事实而出具借条,无疑属于虚假的意思表示,自然从一开始时便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需要明确的是,虽然在离婚时不能虚构借款事实、出具虚假借条,但并不等于双方不得协商有关补偿事宜,也不等于相关补偿协议无效。如果你与前夫之间明确10万元是对你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付出的补偿,则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不存在法律上障碍。

  本案的教训在于,男女双方就离婚达成的协议,应明确主题,避免因法律关系不明乃至错误导致最终“竹篮打水”。

责任编辑:李磊
免责声明:云南经济新闻网(《云南经济日报》)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推荐
  •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文旅
  • 教育
  • 汽车
  • 房产
对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各项重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其中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

2024年02月28日 15:22

2023年,云南省边贸总额达460.2亿元,同比增长51.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9个百分点。

2024年02月28日 14:46

来自福建省厦门市和楚雄州内的84家企业提供了就业岗位10073个。

2024年02月28日 13:35

通过党员带头,引导沿江9个村民小组的群众利用撂荒土地,不断扩大小米芭蕉种植面积,目前普棚村小米芭蕉种植规模达3100亩,成为当地群众可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

2024年02月28日 13:20

近年来,云南省着眼构建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建设清廉云南,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管党治党省域实践,为全省迈稳“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第一步提

2024年02月28日 11:45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一名一线科研人员,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黄春球最近正准备把加快云南省中药(民族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带到

2024年02月28日 11:40

步入2024年,我省继续大力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着力把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2024年02月28日 11:36

连日来,云南省多地企业纷纷复工复产,开足马力赶订单、促生产。

2024年02月28日 11:31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立法质效、提高监督水平、保障代表履

2024年02月28日 11:26

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体育交流,在举办精彩体育赛事和多元化主题活动的过程中,不断丰富云南体育对外交往内涵。

2024年02月28日 11:23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主管      云南经济日报社  主办

本报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

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680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08623; 举报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经济日报社(云南经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