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原标题:法官就地办案 夫妻在家门口解决离婚纠纷
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光禄中心法庭法官到左门乡地索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阿花和被告阿明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现已成年。婚后2人经常发生争吵,2017年初,2人再次争吵后,原告阿花便外出务工再未回家。同年3月,原告打电话提出离婚但被告坚决不同意,同时还向原告索要青春损失费。今年6月,原告向光禄法庭提起诉讼,请求与阿明离婚。
法庭受理该案后,庭长李莉考虑到被告居住地偏远,交通不便,为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李莉决定将法庭搬到地索村委会,就地办案。诉前,李莉耐心反复从情、理、法的角度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希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尽管原告表示愿意放弃共同财产,但被告一直坚称孩子还未结婚所以不同意离婚。
调解未果,法官综合分析了实际情况,依法判决阿花和阿明离婚。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又分别到左门村委会、仰拉村委会对无讼村创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并进行了普法宣传。
近年来,该院坚持“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开展巡回办案,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