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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西双版纳中院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归口管理模式和专门化审判要求,成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团队,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法治化、专业化保障水平。为加大涉林犯罪打击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综合考虑被告人主观恶性、认罪态度,对少数屡教不改、行为恶劣、带头种茶毁林的,依法坚决惩治并形成震慑和警示,将被告人是否停止不法侵害、返还林地、恢复原状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情节考量。严格适用缓刑标准,增强刑罚的威慑力。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衔接联动机制的落实,围绕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环境治理、社会管理、执法办案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探索建立“司法审判+社会综合治理”模式,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机制。
按照召开一次座谈、设立一个站点、制定一项制度、举行一次庭审、举办一场发布会和开展一次活动的“六个一”模式,西双版纳中院邀请州林草局、自然资源局、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7家单位座谈交流,共同探讨研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推进环境资源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衔接联动机制的落实;在全州9个国家级、州级、县级保护区挂牌设立生态巡回审判点;在“6·5”世界环境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活动,扩大环境司法影响力,提升全州上下的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记者 戴振华)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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