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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结合“一湖(异龙湖)、两域(红河、珠江流域)、三山(大围山、黄连山、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地貌特点,红河州两级法院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5年来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933件,其中刑事案件846件、民事案件81件、行政案件6件。
全州两级法院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两大水系保护攻坚战、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等专项工作,强化各职能部门间的交流沟通,共同推动环保普法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生态修复资金管理等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健全行政司法协作联动机制,为全州各项生态环境专项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州两级法院切实加强对危害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高效审理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明确修复方式,促使环境侵权行为人切实履行修复生态环境义务。(记者 黄翘楚)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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