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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任某某等服刑罪犯提请减刑案件。法律监督机关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云南省第二监狱、云南省安宁监狱,罪犯任某某等人参加了审理。当天上午,法庭以“繁简分流”的方式对该批案件全部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
今年下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好我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和建章立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刑罚执行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省委政法委牵头,省高院、省检察院、省监狱管理局共同研究,决定在我省探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办理工作,以解决“减假暂”案件办理过度依赖书面审查而实质化把关不足的问题。
此次探索选取了部分刑罚变更执行案件,从监狱提请、检察监督到法院审理,均按照案件办理实质化、监督制约实质化的要求,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从注重“要件审查”“书面审查”向注重“实质审查”转变,既审查证据材料的“有、无”、还审查证据材料的“真、伪”。
通过案件演练,推动办案责任严格落实,进而建立起实质化办理“减假暂”案件的规范化制度,确保严格、依法、规范行使好刑罚执行环节的执法司法权力。(记者 熊明 实习记者 李文诗)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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