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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多年来,禄劝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打造民族地区特色审判模式,着力用司法护航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繁荣稳定,淬炼出了“背着国徽去开庭”精神、双语法官精神和民族团结精神。
山高路难背着国徽去开庭
禄劝县辖区面积广、山高路远。几十年前,交通不便,法院干警们外出办案基本靠搭乘畜力车及步行,有时光是送一张传票就需耗费几天时间,偏远地区群众到法院应诉开庭往返又需几天时间。为减轻群众诉累,老一辈的禄劝法院工作人员创造了一种独特的庭审方式——将法庭搬到乡村空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等老百姓家门口,携卷下乡、就地办案。
为确保巡回审判的庄严与规范,1980年初,禄劝县法院委托县美术馆一名教师,手绘并制作了4块铁皮国徽,成为“背着国徽去开庭”最早的物质载体。同年,干警们将国徽背到庭审现场。
一枚国徽、一条横幅,从老乡家借来的两张桌子、几个板凳,就组成了一个露天法庭。干警们每次出门都要背上十几公斤重的国徽,穿梭于禄劝的绵延大山中。
“如今庭审搭上了互联网快车,我们启用了便携式庭审设备,干警们背国徽的机会少了,但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的工作模式却被传承下来,‘背着国徽去开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那就是一种路途虽远但公平正义必达的使命追求和法治情结。”禄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文昆说,有庭审的地方,就有国徽的“身影”,法院干警把国徽带到每一个开庭现场,将党和国家的公平正义送到彝乡苗寨,从而在“四个共同”基础上有效提升“五个认同”。
语言不通双语审判解难题
禄劝是昆明市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有汉族、彝族、苗族、傈僳族等24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
全县40多万人口中,彝族、苗族同胞人数居多,有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群众,长期以来都使用本民族语言,他们听不懂、也不会说普通话。与他们沟通,交流起来就很困难,甚至可能产生误会。所以,当他们的矛盾纠纷诉至法院时,禄劝县法院的双语法官们就会用他们的本民族语言进行审判,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同胞们的诉讼权益。
“多花两个小时和同胞们聊聊法律法规调解纠纷,也比判决来得更有效果。”这是苗族法官潘志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在一次原被告双方均为当地苗族群众的离婚诉讼中,因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争议较大,庭审未能如期开展。潘志强便邀请原告方所在村的村小组长及被告的爷爷一同参与调解,两位长者阐述了苗族婚俗中的各种礼仪礼节,潘志强则用苗语向当事人及家属解释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该案件成功调解。
旁听群众对潘志强竖起大拇指,纷纷说:“真是一个口水讲干,还能接着调解的小伙。”
禄劝县法院现有法官22名,少数民族法官占33.33%;有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32名,占陪审员总数的38.1%。8名双语法官中有4名彝苗双语法官是禄劝本土成长起来的,他们知民俗、懂传统、解民情,能很好地使用民族语言定纷止争。
“我们的双语法官们用少数民族语言架起沟通的桥梁,通过双语审判确保诉讼中各民族一律平等,在司法实践中践行公平正义,在工作中的细微之处维护民族团结,助推实现各民族间的交通交流交融。”杨文昆如是说。
真情相系移民搬迁别样缘
乌东德水电站是世界第7大、中国第4大水电站,是“西电东送”的大国重器。移民搬迁作为电站建设的关键一环备受关注,禄劝县共搬迁1190余户4162人,涉及多个民族聚集地。
禄劝法院负责联系的淹没区汤郎乡鲁车村组,大多是以彝族、傈僳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村。搬迁工作正式启动后,干警们挨家挨户扎实开展思想动员及搬运家具工作,每户少则跑上十余次,多则几十次。
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鲁车村组70户231人于2019年10月15日全部搬迁安置完毕,保障了乌东德水电站按时下闸蓄水。
在搬迁过程中,干警们如同自己搬家一样,每一个物件都细致梳理,每一件家具都小心搬抬。“搬完我们这最后一户,你们就要回县城了吧,这段时间真是麻烦你们了。”听到有群众说出这一句话,干警们哽咽了。其中一名一向性格爽朗的干警,这次却没有出声,而是低头用心擦拭着一台老旧的收音机,其他人则如往常一样收拾着行李,没有多余的话。
“进火(意指搬家)的时候一起来看看咱们的新家。”这样一句普通寻常的话,让法院干警们很感动。
移民搬迁后,群众是否适应新住房、新生活、新环境,这些问题仍然牵动着干警的心。干警们一直同搬迁户保持联系,从他们口中得知,他们的新家既留得住乡愁又看得见发展,这才放下了心。
但干警与移民群众的缘分并未就此终结。2020年9月,禄劝县法院在所挂钩的移民搬迁点乌东德镇金瑞社区挂牌成立了法官工作站,将优质的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真正做到法院干警与民族同胞携手齐奋斗、同发展、共进步。
薪火相传民族团结花更艳
“通过一代代禄法人的不懈努力,我们找准了法院工作与民族团结工作的契合点,始终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到审判、执行、普法、移民、扶贫等各项工作中,用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杨文昆说,结合新时期民族团结工作发展新要求,禄劝县法院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手段和方法,全面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
依托禄劝县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禄劝县法院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非诉讼服务中心,在县法院设立了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在17个乡(镇、街道)建立了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在195个村(社区)依托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了非诉讼服务窗口,构建了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以非诉调解服务为切入点,拓宽多元调解的范围。
禄劝县法院在全县成立了7个法官工作站,定期每月开展一次法官工作日活动,把法庭开到少数民族群众家门口,就地、及时地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纠纷,以判后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彝山苗岭宣传法律法规。打造了诉源治理示范村,将诉前调解工作前移至基层一线,让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让更多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走”进家门。
同时,推出了法官联系乡(镇、街道)工作机制,选派调解及审判经验丰富的20名法官挂钩联系17个乡(镇、街道),就地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矛盾排查、诉讼服务等事宜,与街道社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源头解纷。
时光奔涌不歇,奋斗驰而不息。杨文昆表示,禄劝县法院将更加注重传承和发扬“三种精神”,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彝山苗岭开得更加绚丽多姿。(记者茶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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