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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司法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的通知》。通知以“延伸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为抓手,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实体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作出具体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各地要全面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安排,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协调机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助力稳产、稳工、稳岗,为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营利行为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范与法治保障。
通知要求,要把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推进,通过合理调配全省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提高法律服务利企便民能力。
通知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当地司法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合作机制,及时推动解决企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形成共建共享共用工作新合力;组织动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入驻平台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延伸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搭建线上、线下平台,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采用智能化服务+人工服务的方式,开展“法治体检、法治讲堂、法律咨询、律师调解”等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法律需求,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确保营商环境市场化,做市场经济秩序的“法治护航员”。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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