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原标题:云南检察机关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2018年以来提起公诉106件137人
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7月2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助力和服务脱贫攻坚中,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监委调查、加强监检衔接、在全国率先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等有力举措,从严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018年以来共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提起公诉106件137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名、乡村组干部77名,有力惩治“蚁贪”“蝇贪”。
在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全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委调查,形成惩治犯罪合力。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应监委商请,提前介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调查42件57人,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管辖、证据补充等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构建完善的证据体系,畅通案件处理程序,保证案件准确处理。各级检察机关强化出庭指控,共提出量刑建议43件,被法院采纳36件,采纳率83.7%。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涉案金额较小、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缴退赔赃款、得到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件3人。
全省检察机关还在全国率先推出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坚持“办案追赃并重”和“办案协同”,积极追缴涉案财物,及时查明权属关系,对权属明确,返还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合法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涉案财物,在查明权属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被害人或原单位,促使涉案扶贫资金“能返尽返”,最大限度发挥使用效益。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多角度追究深层次犯罪原因,每案既查被告人自身因素,开展警示教育,又查制度机制原因,促进相关单位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扎牢制度笼子,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两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共针对扶贫领域发出检察建议19份,目前已收到回复17份,回复率为89.5%。
据了解,我省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案件集中于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挪用公款等方面,贪污犯罪占比达73.97%;二是科级以下干部犯罪占98.63%,其中村级干部占比达69.86%;三是案发集中于发展产业、社会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领域;四是窝案串案多,件数、人数分别占27.66%、64.38%;五是贪污作案以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手段为主;六是涉案金额总体不大,但社会危害性大。据分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村组干部总体素质不高,法纪意识较为淡薄;一些地方村级民主决策落实不够,村务监督职能虚化;有些项目审批审核流于形式,内部层级监督不够;一些项目实施及验收不规范,扶贫资金监管不力;还存在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监督乏力等现象。
会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还发布了全省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记者 陈晓波)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
2024年02月28日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