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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张杨军 摄影报道) 11月11日上午,保山市龙陵县人民检察院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实施三周年为契机,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新华网、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龙陵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参会。
会上,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波介绍,自2020年“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开展以来,龙陵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县委政府关切、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以维护公益为目标,以专项监督为抓手,依法积极稳妥探索《决定》授权的相关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落实好公共利益代表的崇高使命。通过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守护龙陵的净土绿水蓝天;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针对医保资金、国家社会救助资金、欠缴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等情形,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办理新增法定领域、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重点对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村落保护进行监督。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3件,立案16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7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发出民事公益诉讼公告4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
王波表示,龙陵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守护美好生活背后的法治力量,在生态资源、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等方面深入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有效解决了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龙陵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龙陵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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