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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临沧市公安机关立足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依法严打编造、发布、传播涉疫谣言和其他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共立案查处发布涉疫虚假信息案4起4人,教育训诫40人。
1月26日,永德县公安局工作发现,勐板乡村民罗某某(女,20岁)通过个人微博跟帖评论称:“报道上云南都没有增加,昨天小勐统镇发现了两例,可能很多都没有统计到,得病的人数远比新闻报道上的多”等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永德县公安局依法对罗某某进行行政拘留处罚。1月30日,耿马县公安局工作发现,辖区居民李某某(男,51岁)在快手APP上发布“勐撒镇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致3人死亡”的虚假信息,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耿马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进行刑事拘留。1月30日,凤庆县公安局工作发现,郭大寨乡穆某在手机微信群中发表涉疫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凤庆县公安局核查后依法对穆某进行行政处罚。2月1日,永德县公安局工作发现,辖区居民金某(男,34岁)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涉疫情虚假信息,金某于当日晚主动到勐汞派出所自首。永德县公安局依法对金某进行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当前,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谣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坚决依法打处发布不当言论、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陈攀)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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