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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晚,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警官!你们快来呀!我家老母牛的腿被酒醉鬼撞断掉了!我们在富村……”富村中队接指挥中心转警后,富村中队中队长李奎立即前往事故发生地点,后经了解,李x福驾驶云DEH01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升长线(升官坪-长底公路)由富村镇方向往富源县方向行驶,21时20分许当车行驶至曲靖市富源县升长线(升官坪-长底公路)53公里200米处时(紧风口路段),与李礼成牵引的牛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牛受伤,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李某福醉酒驾驶机动车,之前因二次酒驾驾驶证被吊销。后经双方协商李某福赔偿李礼成17100元,被撞的母牛(待产)归李某福所有。富源县交警大队将以危险驾驶案起诉李某福,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摩托车的,罚款200-4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因醉酒驾驶已纳为危险驾驶罪,富源交警现已立案,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毛丽英)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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