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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张杨军 摄影报道) 11月10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创新办案模式,运用圆桌会议、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整改率达100%。
期间,该院还建立了院内线索摸排管理制度、跨部门检察官联合办案制度等,全面建立一体化联动办案机制,截至目前,已立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6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累计收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1万元。2020年4月,被列为云南省检察机关“三诉合一”工作试点。
此外,隆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深耕拓展法定领域公益保护,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通过加强公益诉讼监督,向辖区内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力促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合力,推动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效治理机制,使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通过开展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饮水安全;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征管收回土地出让金、水资源费,共计挽回国有资产损失7900余万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共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三宗116亩。为促进军人权益保护、英雄烈士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文物保护,该院不断探索拓展新领域新类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9年9月28日以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4件,发出检察建议116份,通过诉前磋商整改3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
下一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重点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公益领域的案件,打通线索收集瓶颈,积极加强与各方面沟通协调,凝聚推动工作的共识与合力,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维护公益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探索创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新路径,努力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检察公益诉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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