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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的李佳颖, 2018年3月抽调至迪庆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公诉人的她当仁不让地站在指控黑恶犯罪的最前沿。她一直奋战在扫黑除恶办案的一线,在办案中坚持深挖细查,认认真真投入到案件线索核查工作中,仔细排查案件线索,严格程序整理督办材料及时撰写核查报告,得到了领导及同事的认可。
面对百余册、一人多高的卷宗,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法律问题,李佳颖与同事们不分昼夜查阅卷宗,深入讨论案情。“案件的摸排整理让我在历练中成长,扫黑除恶线索审核工作,加班加点、吃苦受累是家常便饭,没有牺牲奉献精神,是干不好的。工作上投入的多了,能留给家人的时间就少之又少。”李佳颖深情地说。
作为两个孩子的年轻母亲每天都要在孩子没醒就得出门工作,直到夜里孩子熟睡才能回到家,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辛苦不言而喻。
在日常的工作中立足岗位实际,建立了迪庆州扫黑办接报线索登记台账,确保线索及时跟踪办理;协助处理各类举报线索100余条,确保每条举报线索及时、准确流转运作;认真做好对重点案件和线索的督办工作,共督办重点案件3件,重点线索10余条,及时掌握重点案件、线索的办理情况;协助做好每月报表的上报工作,三年来共上报或协助上报各项材料100余份,做到上报数据及时准确无纰漏;这期间她还要认真做好单位领导及其他组交办的事情。
按照职责分工,三年来她共对163条线索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要求线索核查单位每月一报告,共审查核查单位移送的阶段性核查报告或结论性核查报告500余份,发出书面《提示催办通知书》10份,口头催办120余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判,确保线索准确及时的处理,共组织参与案件协调及研判线索会议10余次;针对问题线索及时与核查单位沟通,严把线索核查质量。“只想把案子稳妥地办好办扎实,问心无愧,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李佳颖说。
2021年1月李佳颖被迪庆州委、州政府评为“2018-2020年迪庆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贾雪梅 和云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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