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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公平正义,厚植为民情怀,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非审判司法服务有机融合并一体推进,先后被命名为市、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省、市、县文明单位和市级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平安云南建设先进集体、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
建好“蓄水池” 当好“压舱石”
峨山县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注重各民族人才的培养工作,按照“好干部”标准,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力军,大力培养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繁荣发展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法官干警,加强后备干部培养。
在推进法治方面,峨山法院切实做好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推动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始终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在地区社会稳定中发挥好化解矛盾纠纷“最后一道防线”和社会稳定“压舱石”的作用。
峨山法院认真做好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方便各民族群众参与诉讼,降低各民族群众“诉累”,为各民族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充分保障各民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在调解、审判、执行等方面尽量通过双语审判和执行,积极为不通晓汉语的少数民族当事人以及聋哑人提供翻译。强化诉源治理,在彝族聚居区设立了全省首个乡镇民族品牌诉讼服务工作站,设立以“三静三退”为核心的特色调解室,联合县工商联、县人社局、县发改局、玉溪市银保监局等部门落实诉调对接。
铺就“致富路” 唱响“协奏曲”
峨山法院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在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先后选派作风正、素质高,敢斗争、善作为,懂民族政策、有民族情感、会做民族工作的 10 名干警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干部等身份深入一线参与农村工作,促进各族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并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干部作为“桥梁”和“纽带”,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盼。
该院领导干部经常到联系村讲授党课、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职在编干警全员主动参与“挂包帮”“转走访”以及“干部规划家乡”“回乡大走亲”等活动,联系村如期脱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更好造福全县各族群众。
多年来,峨山法院充分发挥挂钩联系制度优势,加强同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控辍保学”等工作。联合玉溪市民族中学等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活动。
为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有效作用,并督促做到“事事有回应”,该院深入开展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在构建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中担当作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同时,协同做好少数民族法官委培工作,注重双语法官的培养和使用。每年选派少数民族法官或法官助理1至2名参加国家民委、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云南高院举办的全国部分省区双语法官培训班。
近年来,峨山法院积极投入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疫情防控等工作,30个集体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7个、市级11个、县级11个,被推荐为平安云南建设先进集体、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
(实习记者 谭雅萌)
2022年12月07日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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